在佛教中,所谓的五蕴指色、受、想、行、识,这五事蕴结不分,合称五蕴,六尘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的合称。那么这五蕴六尘究竟是讲着什么的呢?本期佛教文化为你介绍五蕴六尘并为你解释是何意。
五蕴
指色、受、想、行、识,这五事蕴结不分,叫做五蕴。此言心和外境相蕴合,统名曰色。一个色字,包括五个字在内,并且包括外面一切一切有相相形形色色,内面无相相思想方面都在内。外境原是色,而我的眼、耳、鼻、舌、身、意也是色;外色和内色接触了,就有个受;既受了,就要去想象他,这是想;想到了,心中一行转念,这是行;转出那知识来,就是识;所以受想行识四个也还是色,总是幻心幻起的作用,成就种种的幻法。这个五蕴,是众生造孽受苦成立六道生死的资本,但也是开般若,除习气,度苦厄,了生死的工具,也就是佛菩萨成大觉度众生的工具。同要用五蕴,只是佛菩萨能照见本空,可以善用,不被所转,众生反被所缚;是在觉不觉,明空不明空之别,不要指定为不好的东西,反生了偏见。
六尘
一、色尘《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
1、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
2、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二、声尘
声尘,指耳根所能接收到的声波,是耳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无执受大种因之声。执受,是心、心所的异名。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种。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人的语言、拍手的声音等;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佛陀以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或木、石、流水、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然后,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而分为有情名之声、非有情名之声。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又分为可意声、不可意声。
可意声:好语声,有情名
不可意声:恶语声,有执受大种为因
可意声:好拍手声,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恶拍手声,无执受大种为因
可意声:化人好语,有情名
不可意声:化人恶语
可意声:木石好声,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木石恶声
三、香尘
香尘又称香境,是鼻根所嗅的东西,鼻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香可分为四种:
1、好香:指嗅了使人感到舒适喜悦,有益身心,并且能够增长福业者。
2、恶香:指嗅了使人感到局促紧张,无益身心,并且不能增长福业者。
3、等香:等,是均等的意思。不太强,不太弱,恰到好处者,称为等香。
4、不等香:指太强、太弱,出于均等以外者。
四、味尘
味尘,指舌根所尝的味道,是舌识分别的境界。《俱舍论》说味有六种:甘、醋(酸)、咸、辛、苦、淡。《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则将味分为可意、不可意、顺舍三种。
五、触尘
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说触有十一种: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前四项属能造触,是依四大种(地、水、火、风)所产生的触,是一切触的所依;后七项属所造触,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六、法尘
法尘指第六识(意识)所缘的对境,又名法处、法界。广义而言,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诸法,也就是意根、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
由于六尘的关系,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所以六尘又名“六妄”;能衍生种种执着烦恼,令善心衰减,所以也称为“六衰”;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叫做“六贼”。
烦恼如何产生?“色不迷人人自迷”,色是因缘和合而有的假色,它的自身并没有善恶的分别,是我们的眼根攀缘外境所造成的结果。因此“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不一定美如西施,只不过是眼识妄起造作分别而已。其它如声、香、味、触、法等尘所以会令我们起惑造业,莫不由于其它五根、五识向外驰求执取,而产生种种贪染爱着的结果。
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目的在于提醒修行者,要时时注意密护六根门头,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
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所构成的就是佛教中的五蕴,佛教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着这五蕴所构成的,更是世界的主体。五蕴理论构成的现象是什么?
那么,本期佛学入门一起来看看!
还想了解》》十二因缘法的主要内容
五蕴分别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早期佛教以说明人生现象为重点,而要说明人生,就必须涉及人或人的身心现象为何物的问题。佛教对这个问题所给出的答案就是五蕴理论。也就是说,五蕴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
五蕴的“蕴”是梵文的音译,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个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
五蕴这一概念的提出是要表明在五蕴之外不存在独立的“我”或永恒不变的主体,世间所谓的“我”仅是五蕴暂时的和合,“我”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人之所以有痛苦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把五蕴认做实在的“我”或不变的主体来执着。
色蕴:“色”是指物质。色蕴是指一切有形态、有质碍的客观存在的物质的聚合,相当于现在人们所说的物质现象。色蕴又具体包括地、水、火、风等四大物质因素。人们常说的四大皆空就说的是这四大。
受蕴:是指感官接触外物所生之感受或情感等。
想蕴:通过对因接受外界事物而产生的感觉进行分析而得到的知觉和表象。
行蕴:通过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而产生的行动意志。
识蕴:主要指人的意识作用。比如,区分与认识事物等。
十二因缘也被称为是十二缘起支。是释加牟尼佛自修得到的真理。在佛教文化中,十二因缘是很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它指的是从“无明”到“老死”的十二个环节,那么十二因缘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明,过去世无始之烦恼也。
二、行,依过去世烦恼而作之善恶行业也。
三、识,依过去世之业而受现世受胎之一念也。
四、名色,在胎中心身渐发育之位也。名者心法,心法不能以体示之,但以名诠之,故谓为名。色者即眼等之身。
五、六处,六处即六根,为六根具足将出胎之位也。此中有五位,(参见:五意)。六、触,二三岁间对于事物未识别苦乐,但欲触物之位也。
七、受,六七岁以后渐对事物识别苦乐而感受之之位也。
八、爱,十四五岁以后,生种种强盛爱欲之位也。
九、取,成人已后爱欲愈盛驰驱诸境取求所欲之位也。
十、有,依爱取之烦恼,作种种之业,定当来之果之位也。有者业也,业能有当来之果,故名为有。
十一、生,即依现在之业于未来受生之位也。
十二、老死,于来世老死之位也。
┌1 无明 (贪嗔痴等烦恼)─────(惑)
┌过去二因─┤
│
└2 行
(造作诸业)───────(业)
│
┌3 识
(业识投胎)───────(苦)
│
│4 名色 (但有胎形六根未具)───(苦)
│现在五果─┤5 六入 (长成眼等六根人形)───(苦)十二因缘 │
│6 触
(出胎与外境接触)────(苦) 与
─┤
└7 受
(与外境接触生苦乐感受)─(苦)三世因果 │
┌8 爱
(对境生爱欲)──────(惑)
│现在三因─┤9 取
(追求造作)───────(惑)
│
└10 有
(成业因能招未来果报)──(业)
└未来二果─┌11 生
(再受未来五蕴身)────(苦)
└12 老死 (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苦)